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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机构岗位分类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西电人〔2013〕44号)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西电人〔2015〕81号),现就开展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专职科研岗位是为满足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大规模增长对科研人才的需求,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之外设立的、不承担教学任务,专门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的岗位。招聘对象应能够全职来校工作,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工程实践能力。

二、工作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

三、岗位及职责

专职科研岗位按照首席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聘用。岗位职责由学院与项目组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需求情况研究制定,在工作合同中体现。

四、招聘条件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主动热情,踏实认真。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一年及以上研究所科研工作经历、海外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人员优先。

五、报名方式

项目组受理报名申请,各学院和项目组共同组织自主招聘。

六、招聘流程

1.项目组提交招聘需求

项目组根据需要提出用人需求,认真填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需求计划》(附件1),重点明确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经所在学院审定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人才招聘科。

2.学校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校在校园网等网络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提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申请表》(请自人事人才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及附件材料,学院和项目组负责材料审核。

4. 招聘组织

学院和项目组共同组织招聘。项目组重点评价应聘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与项目组需求的契合度。学院重点加强对应聘人思想道德和学术诚信等的考察。

5.聘用人员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体检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至学校附属医院体检。

7.合同洽谈与签订

根据学校提供的聘用合同模板(请自人事人才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洽谈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后签订合同。

8.聘用人员备案

学院填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人员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同时将每人签订完整的聘用合同一份提交人才招聘科备案。(电话:81891773,联系人:姜莉莉,E-mail:rczp@xidian.edu.cn

七、聘用方式及聘期

合同制聘用,聘期一般为3年。首聘期结束后,若聘用人员仍有聘用意向,经考核合格并与其他三方达成一致后,可续聘一个聘期,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首聘期满及续聘期内,可按照学校教师或其他系列岗位要求及标准,申请转聘岗位系列。

八、聘期内待遇

1.各单位(项目组)根据同类人员薪酬,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年薪标准,由学校和项目组按照40%和60%的比例分别承担薪酬。首席研究员相关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执行,研究员聘用人员年薪参考范围为16~23万,副研究员10~16万,助理研究员8~12万。

2.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由学校统一办理,单位缴纳经费由项目组承担。

3.享受学校取暖、降温、教师节等福利待遇。

4.个人在缴纳工会会费后,享受学校工会福利待遇;同时享受学术资源使用、一卡通使用等待遇。

5.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待遇。不享受学校集资建房、住房专项补贴等待遇。

6.可以申报科学研究序列专业技术职务。

专职科研岗位由项目组按需申请,常年招聘。学校鼓励各学院、科研团队、项目组,积极引进具有较高科学研究水平和较强工程实践动手能力的科技工程技能型人才,不断补充和扩大学校人才队伍。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需求计划

附件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申请表

附件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人员一览表

附件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合同

人事处/人才办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