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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学年春季博士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电研〔2022〕18号)文件要求,现就春季博士研究生(老生)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二、参评对象

2025级、2024级和2023级在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春季博士研究生,春季科研博士按照相关协议规定执行。

学业奖学金参评名单见附件1,请同学们核对自己的奖学金分组等信息,如学业奖学金分组存在问题,请于4月2日下午17:00前发邮件到jjx123113@163.com,邮件中请注明姓名、学号、导师,应所在分组。

三、时间安排

1.个人参评成果录入、公示

请各位参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pt.xidian.edu.cn/)按规定格式进行成果录入。相关成果的获得时间需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之间。

3月30日至4月1日,学院对成果公示3天,公示地点主楼二区232东。如有异议,请于4月1日下午17:00前发邮件到jjx123113@163.com,由学院负责核实和修改。

2.奖学金申请材料收集

请于4月3日之前将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见附件2)交于本班班长处。未按时提交申请默认为放弃本次奖助金申请。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中期考核情况以3月31日研究生学位办公室提供的名单为准。

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并由学校统一公示,未录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用于参评学业奖学金。

2026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硕博连读)要扣除2025年所获硕士学业奖学金的一半。

已获得2025年国家奖学金的春季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审中重复使用。

在申请2026年国家奖学金时,若春季博士研究生重复使用本次学业奖学金所用成果,获得国家奖学金后,将自动取消春季学业奖学金,并从国家奖学金金额中扣除本次所获奖学金金额。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29-88201842

邮箱:jjx1231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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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郝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