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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凡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下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请我校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按此执行。
来源http://ord.xidian.edu.cn/down_info.asp?bh=115&i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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